索 引 號: | 113306837320115228/2025-105297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發布機構: | 市政務服務中心 | 公開日期: | 2025-07-18 16:07:14 |
為優化涉企第三方集成服務,現公開征集嵊州市企業投資項目涉審中介聯合體。
一、中介聯合體范圍
全國各地有意在嵊州市開展企業投資項目審批相關中介服務業務,依法設立、具備專業資質(格)條件并能承擔相應責任的中介服務機構,均可自愿申請組建中介聯合體。
中介聯合體是指擁有多個中介服務資格的中介機構組成的聯合體,以聯合體的名義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中介服務。本次征集的中介聯合體采取以一個中介機構為牽頭單位與項目業主單位直接對接,實現委托“一家”就能獲得“一站式”服務。
二、中介服務內容
本次征集的中介服務范圍包含在企業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過程中涉及的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評價、節能報告評價、安全評價等咨詢評估類中介服務事項
三、資格要求
1.已入駐“紹興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
2.具有行政審批服務領域內相關資質證書;
3.相關從業人員具有從業資格證書;
4.近三年內無失信及違反法律法規不良行為;
5.牽頭中介機構有提供便捷高效服務的能力。
四、征集流程
(一)報名申請。中介機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自愿組建聯合體,由牽頭中介機構報名申請。
(二)組建聯合體。原則上入駐“紹興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的中介機構都可作為牽頭單位,其余的中介機構作為成員單位組成聯合體(不少于2家,能開展涉審中介服務事項不少于3個),明確各自職責。
聯合體牽頭單位職責:負責牽頭與項目業主單位的工作對接、指導項目業主單位網上申報;負責項目對接、報價、備案、跟蹤,督促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推進;定期向審批部門反饋業務開展情況。
聯合體成員單位職責:配合牽頭單位做好項目的各項要求,及時完成分配的任務并提交給牽頭單位。
(三)綜合審查。政務服務中心根據組建方案對提出申請的中介聯合體進行綜合評審,對確定入庫的中介聯合體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列入中介聯合體名錄庫。
五、運行方式及有關要求
(一)項目建設單位根據自愿原則,在滿足項目需求的前提下,可采用均價比選、隨機抽取、直接選取等方式自主自愿選擇是否選用“中介聯合體”服務。中介聯合體服務包括事項集成和服務集成兩種方式:事項集成方式,中介聯合體各方和建設單位按照中介合同估算總價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服務集成方式,中介聯合體各方和建設單位按照單項合同估算價分別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二)服務費用報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項目業主單位與“中介聯合體”雙方協商確定。中介聯合體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變相收費。鼓勵中介機構給予業主單位在市場價格下浮10%以上的價格優惠。
(三)中介聯合體應在規定的辦理時限內完成中介報告編制工作,并向項目業主單位出具報告。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辦理時限的,應提前向項目業主單位說明情況,并對合同約定時間進行更改。中介聯合體應嚴格依法依規,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承接完成中介服務,并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日常管理。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文件的遞交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起至2025年7月31日
2.報名地點:資格審查文件郵寄或現場送達嵊州市企業綜合服務中心(嵊州市官河南路799號)
3.資格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基本情況表;
(2)聯合體協議書;
(3)牽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營業執照復印件(牽頭單位與成員單位);
(5)相關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證書復印件;
(6)開展相關中介業務的證明材料(如服務合同、成果報告)。
(聯系人:婁同志,聯系電話:0575-83276226)
附件:1.“中介聯合體”基本情況表
2.“中介聯合體”牽頭單位基本情況表
3.“中介聯合體”成員單位基本情況表
4.聯合體協議書
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 嵊州市大數據發展管理中心承辦 網站標識碼3306830002
浙江網安備 33068302000392號
2012版備案證編號 浙ICP備11041973號-1